近日,昆明一女士向都市时报反映,去年11月,她以1.1万/㎡的价格买了14套公寓,总价1400多万元,让她没想到的是不料今年9月,该楼盘降价至8000—9000元/㎡,她算了算,发现自己损失了300多万元,便要求退掉其中未做网签的8套公寓,却在开发商那里碰了钉子。
王女士介绍,她于2019年11月出资1400多万元,买了一整层共14套公寓。“买来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还有2套是贷款,剩下8套共交了500多万元分期款。当时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点。但是最近我朋友也买了这个楼盘,我才知道现在价格只是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觉得亏大了!现在希望开发商能把8套房的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如果按照王女士说的“最低价8000元/平方米”来计算,那么,这套房子的总价现在仅为70多万元。这个价格与王女士当初购买时,价差大概20万元左右。
该楼盘的房价有没有如王女士所说“降了25%”?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属于正常行为,且房源均为一房一价,每套房源的价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署的纸质合同,是客户与开发商按各自真实意愿签订的购房合同,案场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约定,客户需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款项,直到结清全款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据合同规定,王女士需要赔付合同条款里规定的违约金。
但是,王女士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解决办法。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
如合同条款没有对房价变化进行约定 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风险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表示,出现“签订合同后,购房者要求按照当下市场价格支付”的情况时,需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房价可以进行变动,否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因房价涨跌而变动购房款”的话,那就不得要求变更。
如果合同条款里没有对房价变化进行约定,那这就是房价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
也有网友表示,商品房本来就是商品,价格涨跌很正常↓↓↓
近日,昆明锐理发布的“2020年11月昆明楼市行情”数据显示,11月份,在昆明各大楼盘刮起“降价风”的大环境下,商品房成交均价为1424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4%。但值得注意的是,11月商品房成交套数环比增长0.4%,共成交了9289套。
数据显示,11月昆明商品房成交面积、金额、均价3项指标环比都在下降,其中成交金额为138.08亿元,环比下降3.2%;从物业类型销售数据来看,住宅板块共销售了6578套,面积为79.70万平方米,均价为15190元/平方米,环比增长为0.9%;商业板块共销售了398套,面积为5.91万平方米,价格为1184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1.1%;办公板块共销售了2313套,面积为11.31万平方米,均价为885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2.3%。
从住宅的销售数据来看,11月虽然有多个楼盘变相降价销售,但总体来看住宅的成交均价依旧在平稳上涨,而商业与办公销售价格均在下降。
从片区来看,市中心、次中心、滇池、官南、世博、西山这几个片区的房价仍居高不下。最高的中心板块均价已经涨至31921元/平方米,次中心板块均价为19869元/平方米,滇池板块均价为22735元/平方米,官南板块均价为18466元/平方米,世博板块均价为16964元/平方米,西山板块均价为15851元/平方米。其中,均价最低的是空港板块,为8188元/平方米。
存量方面,官南板块存量最多,为173.33万平方米;紧接着是北市板块,132.44万平方米。存量最少的是中心板块,仅4.50万平方米。可见,中心板块可开发用地十分稀缺,在售项目房源卖一套少一套,所以价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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