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布的一份行政判决书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北路支行(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广场支行)的金葵花客户周某清账户中15笔、累计金额超182万元的资金被该行理财经理周某某等人以银行转账、柜台取现等方式支取。
据周某清家属介绍,他们在该理财经理跳楼后,才察觉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因上述涉案理财经理周某某导致资金损失的客户高达十余位,且涉入纠纷的转账交易多是在银行卡、身份证和密码齐备的前提下完成。
上述行政判决书显示,2016年7月20日周某清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致使周某清在该行开立的招行金葵花卡账户中15笔、累计金额为182.05万元的资金被该行理财经理周某某等人以银行转账、柜台取现等方式支取,给周某清造成损失,要求法院判令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支付周某清被支取的存款本息及损失。
据中国经营报,周某清之女赵女士介绍称,该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理财客户经理周某某是周某清的理财客户经理,每次到网点办理理财业务都是在VIP室内由周某某全程办理。“之前并没有太在意,直到2016年3月周某某跳楼后,我们才察觉问题,但是资金已经在之前陆续被转走了,前后约有180多万元。至今资金仍未追回的客户还有十多人,金额约有几千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年底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的另一位金葵花客户李某称,她的理财经理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假借办理理财业务之名,自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间,分七次将李某银行卡内的471余万元转移至自己父亲或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他人账户中。
李某表示,她并无柜台转款的交易习惯,但该七笔异常转款均通过柜台转款完成,由于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规则及惯例操作业务,未对5万元人民币以上业务核查转款人身份证,未核查转款人与储户之间的代理关系,对员工的违规操作未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才导致她银行卡内资金被偷转。
该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涉案7笔款项分别由周某某、李某、于某某、强路路、何锋锋在招行雁塔支行持李某的涉案银行卡并输入正确的密码的情况下通过柜台转账方式从李某涉案账户分别转至王某某、周某甲、于某某、何锋锋的账户。
据判决书,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称,涉案7笔交易的收款人中,周某甲是周某某的父亲,王某某据说是周某某的前岳父,其余不清楚。
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还称,周某某在2016年以前是其理财经理,也是李某的理财经理,2016年1月周某某被调岗,周某某于2016年3月底自杀。
据上述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无论经办人如何变化,实现上述转款的前提条件是同时掌握李某的银行卡及账户密码。
据中国经营报,李某表示,几次资金从柜台转出时,其本人就在VIP室内办理理财业务,期间周某某会拿着李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到外面进行复印。“后来调取视频后才发现,周某某将其证件交给等在外面的接头人,由该接头人代办取款或转账等业务。”
判决书显示,李某称,涉案的七笔转账都是周某某告知其是购买的理财产品,但都没有让其签署过书面的资料;涉案七笔操作过程都是李某在周某某办公室,坐在周某某电脑对面,周某某在其电脑上操作,由周某某拿着李某的银行卡输入户名和账号,密码是李某输入,输入时其会遮挡,有时会因为周某某称其密码输入错误让其反复输入;每次操作完成后其只能看到一个操作成功的界面,其也没有问过周某某款项的去向;涉案7笔交易发生的时间点其都在银行贵宾室,周某某以需要复印为名拿走其银行卡和身份证,之后拿着复印件返回。
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称,李某所主张的存款已经被李某本人以及其委托的人用真实的密码转走,李某对于资金转给谁以及用途明知,招行雁塔支行的柜台转款业务合法;周某某的职责是为李某提供理财咨询,转账行为是李某个人行为;周某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与招行雁塔支行没有任何关系。
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所主张的银行违约行为不成立,要求该行承担已被转走的涉案7笔款项的给付义务依据不足,对其诉请不予支持;至于其涉案账户涉案7笔款项实际转入案外人王某某、周某甲、于某某、何锋锋账户而与收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李某可另循合法途径解决。
实际上,据中国经营报,多位资金被转出客户反映,自己账户内资金都是在多年时间内多次被累积转出。用于购买理财的资金被转出,客户为何当时没有发现?
上述涉案银行相关业务人士表示,购买理财产品成功后,客户都可以在网银查询确认,且银行大额转账一般也会有通知。
据赵女士表示,资金出问题的一些客户多数是年龄较大的客户,且都是与周某某有长期合作关系,更多是通过网点办理业务,购买理财后一般很少去网上查询,每次产品到期收益可以定期到账,因此期间关注的就更少了,即便查询也是到网点通过周某某现场查询情况。
据上述行政判决书,陕西银保监局早在2019年6月21日就已做出《信访事项答复函》,同时答复认为招行西安分行周某某事件反映该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柜台业务风险防范、重要岗位轮岗、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方面机制不完善,具体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案件风险防控不足。在2017年客户信访事件后,该局已采取了下发监管提示、约谈分行高管等监管措施,要求该行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关注该行相关问题内部整改问责情况,根据监管检查情况及该行整改问责情况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
从该案件可以看出,银行抑制金融犯罪的最主要手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内控制度的执行仍然不够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良好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抑制金融犯罪最有效的方式。内控制度不完善,为金融职务犯罪提供了适宜的气候条件,从所发生的金融职务犯罪特点看,凡涉及领导干部或基层负责人作案,基本都是权力过大,失去监督制约,由于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往往会形成上级鞭长莫及,无法监督,同级碍于情面,监督软弱无力,职工群众由于自身利益不敢监督,使权力失去约束。尽管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五个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次是:
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与真正市场化的货币金融企业相比,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建立符合现代银行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之相适应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公司治理架构不健全、决策执行体系构造不合理、监督机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行;
内部控制是一个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过程,机构内部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参与这一过程。目前商业银行的内控文化并未真正形成,特别是基层机构部分工作人员还未充分认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内涵。内控制度本应属于预防性控制措施,但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使得现有的内控制度无论从其管理方式、设计内容、动作效能等都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补救性;许多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把内部控制简单地理解成各种制度的制订,认为整章建制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业务动作过程中环环相扣、互相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
一方面银行规章制度数量庞大,但分散于各类文件中,缺少整合性,造成制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梗阻现象。当前,随着综合业务系统整合和新业务的不断推出,为配合业务操作和案件防范工作的需要,新制度以“打补丁”的形式出现,出台一项新业务制定一项新制度,发一个案子增加些新制度,没有进行系统的整合,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不衔接或相互矛盾的方面较多,这就给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带来了较大困难;另一方面有些控制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健全,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充分,各行为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不断推出金融新业务、新产品,但在实际操作上为及早抢占市场,往往形成“业务先行、制度滞后”的局面面,出现真空和断层,给金融案件的发生留下隐患。
部分基层机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银行总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在一些基层机构得不到全面落实。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长远看有利助银行控制风险,树立稳健经营的外部形象,有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但短期内,建立和执行内控制度会增加银行的制度执行成本,影响银行的短期利益,因此,一些银行的基层机构缺乏落实内控制度的动力和激励,加之监管部门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内控制度最终流于形式。
一些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不足,对内部控制的检查频率和深度不能与银行机构的风险程度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控制作用的效力。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总分行制,三级管理一级经营,我国地域辽阔,每一地区经济发展、银行经营的情况各不相同,尽管每一地区所适用的制度是相同的,但是每一个经营行的风险情况不同,外部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上级行在检查、评价中必然有效率损失,难以做到使自己的检查频率和深度与银行的风险程度相适应。
所谓内控管理环境是指做好内控管理工作所赖以依存和运行的各种内部、外部因素的总和,主要反映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对内控管理工作的态度、认识和反应,它是做好内控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良好的内控环境,内控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等都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根据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工作的实际,确定内控管理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诚信机制与道德价值观、员工能力的培养、领导机制与风格、经营方式与组织机构、责任与授权等,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建设来营造商业银行良性的内控管理环境。因此,内部环境建设是内控管理工作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需要长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优化内控环境要以人为本,制定适宜的人力资源政策,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内控管理工作中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失误。主要措施包括:各级管理者要提高内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意识;重要岗位人员配置和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全面考核其综合素质;要多层次、全方位加强人员培训,使其自觉遵守和执行内控制度,形成以自我控制为主的内控制约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实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风险管控,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
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实施过程控制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内控管理工作的事前风险防范、事中执行控制、事后检查监督等全过程控制。内控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在“所有的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这一基础之上的,通过过程控制进一步提高制度和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鉴于此,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工作必须走上过程控制的轨道。原因在于:一是内部控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内所有人员的参与,业务活动中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控制,只有环环相扣,全面覆盖,整个组织才能正常运作。二是内控管理是全行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到控制环境的营造、控制过程的实施,是所有部门必须要认真做好的工作。内控管理的过程控制好似一个美丽的花朵,任何一个花瓣代表整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过程控制缺少任何一个环节(花瓣)对全过程而言都是不完整的,因为整个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是不可分割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因此,商业银行基于过程控制模式来进行内控管理时,要突出“过程”的思想,既要重视内部控制结果,更要重视内部控制的过程。
为防止经营管理中的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特别是防止因决策失误、操作失当、道德失范、行为失控引发风险,必须着力从监控、识别、评估、预警等方面入手,建立全方位风险预警机制。一是风险业务预警系统。定期从内控氛围、外部环境、制度执行、流程设置、信息化控制和员工行为等方面进行风险分析识别,界定本专业中高风险业务及风险点、风险源,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对发生异常变化的交易进行系统识别和清分预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专业部门。二是内控趋势预警系统。定期组织召开内控分析会议,进行个案分析和综合分析,研究内控管理趋势,并将分析成果及时通报全辖,责成有关部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普遍性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治理,消除内控隐患。三是员工行为动态预警系统。为了严防道德缺失引发风险,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促进转化的原则,采取个人自律与组织帮教相结合的方法,在全行建立起经常性的员工行为动态管理机制。
风险与经营管理“相伴终生”,只要办理业务就存在风险。规章制度设计者的责任不但在于推进业务的发展,而且还在于最大限度的减少制度漏洞,把趋于完善作为终极目标。要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使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以超强的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加大对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创造人人遵守制度、按章操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一是明确业务交叉部位内控管理的部门和职责。在对业务交叉部位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划清各业务管理部门对风险点的管理边界,并明确各部门内控管理和检查系统条线控制的范围,建立分工明确、常态评估、考核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将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业务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在分析整体业务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部门系统条块风险的控制。二是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各个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内控管理职责,加强专业条线风险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抓重点部位、重要风险点和重要环节,强化以防范风险为重要内容的内控管理工作,增强内控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内控管理部门要在做好内控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内控管理“前移、后延、上升、下沉”的工作要求,使管理和检查工作纵到底、横到边,覆盖业务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实现内控管理的过程控制;要针对热点问题、风险隐患较大和管理存在缺陷但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避免与业务部门的检查重复,同时做好对业务管理部门内控管理的再监督工作。
为了确保各项业务的开展符合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同时适应经营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定期进行内控管理评估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应对业务开展的风险环节和重点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内控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时效性。商业银行应对管理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及时识别,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内控管理活动按预期的经营目标进行,促进内控管理工作措施的进一步完善。要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框架体系,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在风险评估框架体系内,制定具体的风险评估细则。要创新风险评估方法,结合企业历史数据及发展趋势,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方法体系,针对自身的优势与劣势、机遇和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特别要加强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时导致发生风险的驱动因素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
提高内控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在当前国内外大的经济和金融环境背景下,为了适应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的要求,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内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各级管理者的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要有超前意识。针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引发的新问题,要通过调研分析,预测、判断重要的风险点,增强风险防控的预见性、敏锐性和风险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内控管理的敏感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内控管理工作的前瞻性研究。要根据风险隐蔽性、智能性、职务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等的特点,通过经常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并掌握其分布状态、特征及走向,分析风险发生的部位以及危害,定期交流情况。四是加强对风险的源头性管理。要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不同操作环节风险的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找出风险隐患,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对风险的源头性控制。
加大员工对规章制度执行力的培训力度,从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入手,将基层网点的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作为内控管理工作和规章制度培训的重点对象,将新业务、新产品、新流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引导基层网点负责人切实履行内控管理责任;对临柜人员要重点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流程、规章制度执行和内控要点的教育培训,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要着力加强对一线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意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律意识、法律素质、道德水准、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引导员工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违规操作行为。要将思想道德的“自律”和规章制度的“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知风险、识风险、化风险、抗风险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以减少和杜绝工作中的盲从和失误,实现依法合规经营。
来源:每日经济
正在阅读:带你投资 » 银行贵宾室内,多位储户上千万存款被悄悄转走,要回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