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谨防租房中‘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陷阱的风险提示”。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值得了解关注。
该文件称,近年来,一些不规范的长租公寓或住房租赁企业,为了快速筹集资金,采用房租“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不可持续,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会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高进低出即高租金向房东收房,低租金向租客出租。长收短付指向租客收取3个月以上的租金,向房东按月支付租金。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提醒:在房屋出租、承租以及提供租赁服务的过程中,务必谨防此类陷阱,防止房屋租赁纠纷。那么,在此过程中,房东、租客、中介人员需要从哪些方面来规避风险呢?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给出四点建议。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房东和租客选择住房租赁企业之前,要了解该企业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过企业登记、是否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查看其有无营业执照、有无备案证明。同时还要查看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二、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租客不要被过低租金或租金打折所诱惑,在租房之前,要了解并比较周边或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不要轻信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为。房东在将房屋租给住房租赁企业之前,也要了解市场租金水平,对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收房的,要提高警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
三、不宜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的租金可给予租金打折的诱惑,不要一次性预付较大数额的租金,防范住房租赁企业在租期未到时便卷款跑路或倒闭。
四、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广大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对提供高佣金委托收房、租房的住房租赁企业要格外警惕。一旦这类不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卷款跑路或倒闭,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将会深陷大量住房租赁中介纠纷之中,还很有可能被房东和租客投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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