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了一个关于,支持解决未婚生育孩子户口问题的提案。
提案方,有她一定的考量,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任何问题都要看到正反两面。这个提案考量的问题还是太片面,受益方太少,有可能的损失却太多。
我认为,未婚生育支持不得。
只其中牵扯到已婚生育的妇女、婚生子女、大部分未婚女性、非婚生子女四方面的权益。
第一,威胁已婚生育妇女的权益。
结婚,是法律保护的权益。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诚义务,互相抚养的义务,以及财产权益的保护。
每一个公民,是因为相信法律,相信法律赋予的法定权益,大家才会去践行法律,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
如果未婚生育子女变成一个法律支持的合法范畴,那么婚姻对已婚生育的妇女保护体现在哪里。
未婚生育的子女也有要求抚养,财产等权利。那么对于已婚生育的妇女,怎么保障她的权益。
现在法定的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如果有重男轻女的人,去外面寻找未婚女性进行生育,以期得到儿子。
法律层面再不设置障碍,一切合法有序。那么还要婚姻法做什么,结婚还有什么意义。
不能因为后面出现的严重违反良序公俗甚至犯罪的行为,而让前面的合法行为受到惩罚。
第二,威胁婚生子女的权益。
每一家庭的财力是有限的,每一个家庭在考虑是否增加人口的时候,都是慎重考虑的。
如果法律层面在去支持未婚生育,那么非婚生子女,一样可以要求抚养。那么婚生子女的权益就自然的被法律所剥夺。
所能享受的物质及精神的支持,自然受到极大的影响。
当得知丈夫在外有私生子,并且还要动用家庭财力进行抚养。哪一个已婚女人会甘心承受,一定会造成婚姻动荡。
有能力的离婚,造成婚生子女变为单亲抚养,剥夺了正常状态的家庭生活环境。
没有能力的,就整体吵架,造成家庭环境乌烟瘴气,严重影响婚生子女的心理发育,甚至会出现问题少年。
第三,威胁大部分未婚女性的人生权益。
如果未婚生育子女属于合法,那么就会极大的威胁大部分未婚女性的人生权益。
一个人首先要过好自己,才是为其他人的亲人,再次才是为社会做贡献。
抚养孩子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而且必须是良心工程。
单独一个人,想要事业好,收入好,还要养孩子好,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是能,也一定是极小一部分人才可以完成的事情。
就算是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君不见离婚后索要赡养费都是很难的事情,更何况作为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去索要赡养费。
所以未婚生育子女,就是在拿未婚女性的人生做消遣。
女人可不是只为这个世界来生孩子的,她们是需要有自己的人生价值的。
尤其是文化程度不高,心理建设不强的年轻的未婚女性,极有可能成为最大的人生受害者。
第四,威胁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首先,就算是法律上认可,在社会的视野中,非婚生子女依然就是私生子,是被另眼相看的。更何况合法后,还可以堂而皇之的去别人家要抚养费的孩子。
其次,当他的未婚妈妈,没有能力抚养,或者超过了生之前对抚养难度的预估,一定会产生暴躁心理,视他们为拖油瓶。很难想象还会对他们温柔以待。
很有可能滋生虐童、遗弃事件的蔓延。
再次,他们从小就被剥夺了享受父爱的权利,剥夺了在父母双全的家庭成长的权利,不懂得家庭的温暖,很难想象他们长大后,会有怎样的人生观。
综上所述,未婚生子合法化支持不得。
可能有人会说,你说的这些都是片面的,我们说的是有能力抚养,并愿意生育,并选择人工辅助功能生育的人。
人工辅助生育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社会成本,真的支持非婚生育,又会有多少人会主动选择这种昂贵的方式?
将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需要太多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为这个生命负责任。
只是自己喜欢,就不顾降临的孩子面临的人生,这才是自私的选择。
别说,孩子没有爸爸一起生活,一样可以幸福快乐。是的,不排除这样的几率。
但是孩子有爸爸一起生活,才应该是每一个孩子应有的生活。
如果未婚生子合法话,将会对这个社会的稳定性,对婚姻制度的严肃性,造成很严重的动摇。不是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的,都能够为自己决定的行为很好负责任。
对于已经既成事实出生的孩子,是要给予公民权,但绝不是以牺牲他人的正常利益作为交换,也绝不能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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